□通訊員 俞犁鯤 本報記者 李攀
  早報訊 村集體資產使用情況該如何公佈?土地征收、補償及分配標準是什麼?哪些村務需要全體村民評議表決......這些問題昨天有了“標準答案”。杭州市餘杭區民政局聯合杭州市餘杭區市場監管局,正式發佈了全國首個《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範》地方標準(以下簡稱《規範》)。
  該《規範》的主要內容包括:村務公開、民主決策、民主監督、村務公開內容、形式和要求,民主決策內容、程序和要求,民主監督內容與要求等。
  以村務公開中的財務公開為例,《規範》要求向村民公開的內容多達10項,包括集體債權債務情況、村級收益及收益分配情況、村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情況等。
  (原標題:杭州餘杭區出台全國首個《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規範》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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